近日,广东正式印发两份暂行办法,分别是《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《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新规定把“统采分签”的改革探索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。明确指出,省直党政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在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时,要选用国产汽车,还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,并且要逐渐提高新能源汽车的配备占比。
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配备,还有特别规定。即公务用车配备的新能源汽车价格不能超过18万元。要是碰到特殊情况,其配备价格以及排气量也不能超出同类型燃油汽车的配备标准。这一系列规定,旨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,推动绿色出行和国产汽车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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