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8日,四川长虹发布公告。公司打算用自有资金和/或自筹资金,像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,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,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,回购部分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。
此次回购金额有规定,最低不低于2.5亿元,最高不超过5亿元。同时,回购价格也有限制,不会超过14元/股。回购的时间期限,是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那天开始,12个月内完成。
回购回来的股份用途明确,主要用于股权激励。要是在36个月内,这些股份没办法完成转让,那就会把它们注销处理。这一系列操作,展现了四川长虹在资本运作和激励机制方面的规划,对公司未来发展或许会产生重要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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