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报送的炼钢2×25t合金熔化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,已获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批复。
该项目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188号现有厂区内,在转炉车间钢水接收跨新增2套25吨合金熔化炉用于高合金钢冶炼,车间外配套相关设施,且全厂不新增炼钢产能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定位,虽对周边环境有影响,但落实环保措施后可得到控制,因此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环保措施。
在项目设计、建设及运行管理中,要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。比如严格执行产业政策,新增熔化炉只能熔化部分合金原料,不得熔化废钢,且全厂不新增炼钢产能;贯彻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,确保各项指标达国内先进及环保绩效A级水平;落实废气治理措施,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,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;按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,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;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,确保厂界噪声达标;按要求处理各类固体废物,防止二次污染;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;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;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要求监测;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且该范围内不得新建敏感目标;对环保设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。
项目实施后,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也有初步核定。同时,公司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,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施工和投产,按程序实施竣工环保验收。相关部门将开展“三同时”监督检查,公司需按要求分送文件并接受监督。若项目有重大变动或批复满5年才开工,需重新报批或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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