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3日,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。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刘璐称,生态环境部正开展聚变监管法规标准体系研究,要在保障安全前提下,建立科学合理且可行的监管制度,以推动聚变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首先是坚持科学监管。聚变装置与裂变堆不同,不能套用对裂变堆的监管要求,需建立适合聚变装置特性的监管框架,这样才能精准契合聚变装置自身特点,实现科学有效的监管。
其次是规范监督管理。减少监管过程中的不确定性,让监管流程更加清晰、明确,使相关企业和单位能够清楚知晓监管要求,避免因模糊地带而产生误解或违规风险。
再者是以风险为指引。通过科学分析评估各类聚变装置的辐射安全风险,明确装置类别,进而分级分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审查。如此,可根据不同风险程度采取针对性措施,提高监管效率与效果。
生态环境部下一步将持续以高水平安全监管为目标,全方位保障我国核聚变事业高质量发展。从监管体系的构建到具体监管方式的实施,每个环节都紧密围绕安全与发展,为核聚变事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,推动其在安全的轨道上稳步前行,助力我国在核聚变领域取得更多突破与成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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